潍坊市近期发布了关于修订《潍坊市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的通知,旨在提升商品房市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。随着国家新政策的出台,现行的预售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30日到期,因此对其进行必要的修订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显得尤为重要。
电子合同推行,加强网签备案
在新的管理办法中,尤其强调了商品房买卖中的电子合同使用。市区范围内已实现网上签约即时备案,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,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全市范围内鼓励使用电子合同,并推动全面实现“网签即备案”。这种做法不仅提高了交易效率,还能减少传统纸质合同带来的不便,有助于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。
预售资金监管,责任落实到位
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方面,新的规定显著强调了“谁审批谁负责”的原则。第十七条指出,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责任必须落实到每一个审批人身上。项目交付前,严禁开发商抽调预售所得款项,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开发,防止资金链断裂所带来的风险。这一措施不仅是对开发企业的约束,也是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,确保购房者的资金安全。
销售公示信息,透明化管理
住建部的要求,新的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商品房销售公示信息的内容,第二十一条规定:每套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、套内建筑面积以及公摊部位和面积都必须纳入公示范围。这一举措旨在提高市场透明度,帮助购房者更清晰地了解所购房屋的具体信息,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纠纷。
住宅商品房计价新规,保障买卖公平
在商品房计价上,新修订的办法也进行了相应调整。第二十七条规定,销售住宅商品房可以按照建筑面积、套内建筑面积或按套计价进行结算。买卖双方若另有约定,应在合同中明确处理方式。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误差,若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,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。这一规则的设定,有助于保护购房者的权益,确保交易的公平性。
潍坊市对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修订,体现了对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的重视,旨在通过一系列新规的实施,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安全性。这不仅能有效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,也有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。相信在这些新规的实施下,潍坊的房地产市场将会迎来更加良性的发展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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