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董董:谁来点评下时代倾城这个盘?
- 小石头:地段还行
- 七七妈:性价比高
- 春暖花开:未来升值空间还是有的
- 阿霞:周末一起约看房呀
- 大头明:售楼处美眉不错,哈哈
近日,潍坊市高新区印发了《潍坊高新区居住区配套与住宅同步开工同步交付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旨在通过控制环节前移,采取部门联动、项目联动相结合的监管模式,实现高新区居住区配套与住宅同步开工、同步建设、同步交付,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。
在《办法》中,都有哪些硬核规定呢?下面一起来划重点。
《办法》中,对新建项目和在建项目的开工交付时序制定原则做了明确规定,其中:
新建项目中,幼儿园、水泵房、换热站等公共用房与首期住宅工程同步开工、与*个住宅组团同步交付使用。
生鲜超市、便利店、餐饮店、沿街商铺、住宅底商、插件式商业等商业用房,与所在组团同步开工、同步交付。
停车设施(含停车棚)、健身设施(含场地)、跑道(含路灯)、绿化景观、广场铺装、围墙、夜景亮化等配套设施与所在组团同步开工、同步交付。
在建项目中,幼儿园未开工的,应与新开工组团同步开工、同步交付使用。
若住宅已开工面积小于50%且商业用房尚未开工的,按新建项目开工、交付时序执行。
已交付住宅的地下停车位数量不达标的,要将已交付住宅与其相邻新建住宅划分为同一个组团,缺口的停车位连同相邻住宅配建的停车位同步建设,与相邻住宅同步开工、同步交付。
《办法》要求,用地面积小于20亩的新开发项目和剩余未开工用地面积小于20亩的在建项目,不允许分期建设。
用地面积大于20亩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,均应制定开工交付时序计划,明确公共用房、商业用房、商务楼、配套设施的开工、交付时序与住宅开工、交付的对应关系,并严格按照开工、交付时序建设。
《办法》明确指出,开工交付时序计划由相关部门进行批复,未批复的项目,不允许开工验线、验槽。
配套工程违反批复的开工交付时序计划的,规划分局、住建局、工程监管中心等有关部门将暂停后续项目的开工,同时暂停办理商品房合同网上签约、预售许可等手续。
对于住宅已经全部建成,商务楼等配套工程迟迟不开工的项目,将其开发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。
房企在建设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弄虚作假交付使用的,由住建局责令整改,并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录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,向社会公布。
高新区对房地产业的把控可谓做到了极致,如此“细且硬”的规范值得称赞和推广。
以下是《办法》全文,老铁们看完以后,记得点个【在看】哦!评论区等你!
文/图:高新区规划分局